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0日 保荐代表人(专项·投资银行业务)(第 7 期)

试题来源投资银行业务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所属科目投资银行业务
对应大纲《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
所属章节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覆盖知识点与保荐从业责任相关文件的签字要求及保密义务、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要求、开展保荐业务涉及联合保荐、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更换、保荐协议签订及终止的要求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进阶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应当指定( )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1 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

A. 1 名 B. 2 名 C. 3 名 D. 5 名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A. 5 B. 10 C. 15 D. 20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属于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应当( )。

A.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该等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B. 可以在离职后自由使用其在项目期间知悉的信息 C. 经发行人同意后可以利用该等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D. 仅需对发行人承担保密义务,对其他人无需保密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在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中,保荐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作出承诺( )。

A.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B.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C. 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D. 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判断题】(1 分)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B
解析:考查保荐代表人的配置要求。该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指定 2 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1 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分工协作;保荐机构可以指定 1 名项目协办人,故选 B。
2. 答案:B
解析:考查保荐总结报告书的报送期限。该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在保荐总结报告书上签字,故选 B。
3. 答案:A
解析:考查保荐从业人员的保密义务。该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属于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该等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故选 A。
4. 答案:ABCD
解析:考查保荐书中的承诺事项。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中,保荐机构应当就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发行人及其董事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与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并完成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保荐书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作出承诺,四项均正确。
5. 答案:A
解析:考查保荐代表人的独立性与职业操守要求。该办法要求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故该表述正确。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中与保荐从业责任相关文件的签字要求及保密义务展开,覆盖保荐代表人的配置数量、保荐总结报告书的 10 个工作日报送期限、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义务、发行保荐书与上市保荐书的承诺事项,以及保荐代表人独立履行职责的职业操守要求。

相关知识点详见 → 投资银行业务考点精讲 | 第一章 业务监管与职业道德 · 与保荐从业责任相关文件的签字要求及保密义务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6)》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6 年 6 月发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对应科目为《投资银行业务》。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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