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
(九)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如何认定?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资格复审时,应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关于报名
(一)考生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信息填报不实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
3.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招录单位正常进行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尤其是各级各类在职人员隐瞒最低服务年限,在后续任何环节,无论是举报或查出,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并随时保持畅通,后续任何环节和报考人员不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人员务必树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如因个人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致使无法报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三、关于资格审查
(一)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单位和各市州考录办负责。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各招录单位和各市州考录办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三)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职位简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已经明确清晰,如确有其他疑问需要进行咨询的,请与该职位所在的招录单位或该职位所在市州考录办直接联系(各招录单位和市州考录办的咨询电话在《公告》中查询)。
(四)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1.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
2.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4.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四、关于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