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贷考点精讲 | 第六章 担保管理 · 贷款担保的分类、范围、从属性、原则和作用
| 所属考试 | 初级银行从业 |
|---|---|
| 所属科目 | 公司信贷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公司信贷》初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六章 担保管理 |
| 知识点名称 | 贷款担保的分类、范围、从属性、原则和作用 |
| 适用等级 | 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
| 考试分值 | 约 5 分 |
核心内容
- 贷款担保的分类:按担保标的的不同,贷款担保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人的担保即保证,由第三人以自身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金钱担保主要指定金。相关规则已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贷款担保的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银行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担保范围,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争议。
- 贷款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的从属性还体现在担保债务不得大于主债务,主债权转让时担保权利随之转移。
- 贷款担保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担保的合法性原则。银行不得接受法律禁止担保的财产,不得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也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国家机关的担保。
- 贷款担保的作用:第一,保障债权实现,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银行可通过处置担保财产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获得清偿;第二,降低信用风险,担保提高了债务的履约保障程度,有利于降低风险敞口;第三,增强融资能力,担保使资信水平相对不足的借款人获得信贷支持;第四,促进资金融通与维护交易安全。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担保范围仅包括主债权本金。→ 正确理解: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
易错点:认为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正确理解: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易错点:认为担保债务可以大于主债务。→ 正确理解:基于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务不得大于主债务;超出部分不产生担保效力。
易错点:接受法律禁止担保的财产作为担保物。→ 正确理解: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银行应当审查担保财产的合法性。
记忆口诀
「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三分法;从属性:主合同无效则担保无效」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历年真题中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判断题出现,预计分值约 5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定金
答案:C
解析:考查贷款担保的分类。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由第三人以自身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抵押、质押与留置属于物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解析:考查贷款担保的分类。保证属于人的担保,由第三人以自身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抵押、质押与留置属于物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2.【判断题】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该表述正确,体现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合同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法律对独立保函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该表述正确,体现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合同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法律对独立保函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常见问题(QA)
- Q1:担保的从属性在实践中有什么意义?
- A1:从属性决定了担保权利的存续与范围。第一,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银行不能仅凭担保合同主张权利;第二,担保债务不得大于主债务,超过部分不产生担保效力;第三,主债权转让时担保权利随之转移,银行转让债权无须另行取得担保人同意;第四,主债务消灭时担保责任随之消灭。因此贷前审查中必须同时审查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 Q2:银行在接受担保时应当重点审查什么?
- A2:第一,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与担保能力,如保证人是否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否为法律禁止提供担保的主体;第二,担保财产的合法性与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查封或者重复抵押;第三,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间的约定是否明确;第四,担保手续是否完备,如抵押登记、质押交付是否已依法办理;第五,担保物价值的评估是否审慎合理。
- Q3:这一知识点在考试中通常怎么出题?
- A3:常见考法有三类:一是考分类,如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与金钱担保的划分;二是考从属性规则,如主合同无效对担保合同的影响、担保债务与主债务的关系;三是考担保范围与禁止性规定,如担保范围的构成、不得抵押的财产。把握「三分法、从属性、担保范围、禁止担保财产」即可。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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