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精讲 | 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 刑事法律制度

所属考试初级银行从业
所属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对应大纲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初级考试大纲(2021年版)
所属章节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知识点名称刑事法律制度
适用等级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分值约 5 分

核心内容

  • 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四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五条)。银行从业人员首先要记住:任何处罚都必须有明文依据,不能以「内部规定」替代刑事法律。
  • 金融犯罪的两大板块:一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包括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洗钱罪等;二是金融诈骗罪(分则第三章第五节),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或他人资金。
  • 与信贷业务直接相关的三个罪名:①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②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洗钱罪(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贿赂及渎职类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单位犯罪与追诉时效: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即「双罚制」。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划分(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易错点

易错点 1:把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混为一谈。→ 正确理解: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为特征是「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属于渎职型犯罪,成立条件为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借款人一方,行为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同一笔坏账中,银行员工可能构成前者,借款人可能构成后者。
易错点 2:把追诉时效的四个档次记成「5、10、15、20 年按罪行轻重」这种笼统说法。→ 正确理解:划分依据是法定最高刑,不是宣告刑,也不是实际判处的刑期:不满五年→5 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10 年;十年以上→15 年;无期或死刑→20 年。
易错点 3:认为「只有受贿才构成犯罪,收受客户礼品不构成犯罪」。→ 正确理解: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国有商业银行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则可能构成受贿罪。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主体身份、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数额、情节,不以「是否现金」为界。
易错点 4:把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理解成「所有犯罪」。→ 正确理解:第一百九十一条列举的是七类特定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贿赂及渎职类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掩饰、隐瞒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理,两者罪名与量刑均不同。

记忆口诀

「三原则:法定、平等、相适应;两板块:破坏秩序+金融诈骗;时效五档:五、十、十五、二十;单位犯罪双罚制,罚单位又罚人头」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初级考试中常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现,重点考查金融犯罪的罪名归属、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区分、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以及追诉时效的四个档次,分值约 5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 )。

A. 贷款诈骗罪 B. 违法发放贷款罪 C.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A 项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借款人,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C 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害的是存款秩序;D 项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针对的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故选 B。

2.【多项选择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与单位犯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B.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C.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D. 追诉时效的起算以人民法院实际宣告的刑期为依据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与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则。A、B 两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C 项正确,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D 项错误,追诉时效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划分,与实际宣告刑无关。故选 ABC。

常见问题(QA)

Q1: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同一个不良贷款案件里如何区分?
A1:看主体和行为:银行员工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借款人虚构用途、提供虚假材料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两者可以并存,分别追究。
Q2: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怎样避免触碰洗钱罪的边界?
A2:核心是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三项义务,发现资金可能与七类上游犯罪有关时按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不得为客户拆分交易、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资产。具体操作口径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准。
Q3: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通常怎么考?
A3:三类考法最常见:一是给一个业务场景判断构成何罪,重点区分「银行员工违规」与「借款人诈骗」;二是考数字,如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罚金区间、追诉时效的四个档次;三是考范围,如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备考时把「罪名—主体—行为—条号」四要素成组记忆,比单背条号有效。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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