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点精讲 | 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 刑事法律制度
| 所属考试 | 初级银行从业 |
|---|---|
| 所属科目 |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初级考试大纲(2021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
| 知识点名称 | 刑事法律制度 |
| 适用等级 | 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 |
| 考试分值 | 约 5 分 |
核心内容
- 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四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五条)。银行从业人员首先要记住:任何处罚都必须有明文依据,不能以「内部规定」替代刑事法律。
- 金融犯罪的两大板块:一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包括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洗钱罪等;二是金融诈骗罪(分则第三章第五节),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金融机构或他人资金。
- 与信贷业务直接相关的三个罪名:①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②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六条)——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洗钱罪(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贿赂及渎职类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单位犯罪与追诉时效: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即「双罚制」。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划分(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易错点
记忆口诀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初级考试中常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现,重点考查金融犯罪的罪名归属、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区分、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以及追诉时效的四个档次,分值约 5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 )。
A. 贷款诈骗罪 B. 违法发放贷款罪 C.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A 项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借款人,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C 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害的是存款秩序;D 项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针对的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故选 B。
2.【多项选择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与单位犯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B.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C.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D. 追诉时效的起算以人民法院实际宣告的刑期为依据
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与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则。A、B 两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C 项正确,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D 项错误,追诉时效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划分,与实际宣告刑无关。故选 ABC。
常见问题(QA)
- Q1: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同一个不良贷款案件里如何区分?
- A1:看主体和行为:银行员工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借款人虚构用途、提供虚假材料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两者可以并存,分别追究。
- Q2: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怎样避免触碰洗钱罪的边界?
- A2:核心是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三项义务,发现资金可能与七类上游犯罪有关时按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不得为客户拆分交易、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资产。具体操作口径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准。
- Q3: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通常怎么考?
- A3:三类考法最常见:一是给一个业务场景判断构成何罪,重点区分「银行员工违规」与「借款人诈骗」;二是考数字,如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罚金区间、追诉时效的四个档次;三是考范围,如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备考时把「罪名—主体—行为—条号」四要素成组记忆,比单背条号有效。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