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考点精讲 | 第三章 信用风险管理 · 贷款损失准备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
| 所属考试 | 中级银行从业 |
|---|---|
| 所属科目 | 风险管理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风险管理》中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三章 信用风险管理 |
| 知识点名称 | 贷款损失准备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 |
| 适用等级 | 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贷款损失准备的构成: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为抵御贷款预期损失而计提的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别准备。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专项准备针对已识别减值的单笔或者组合资产计提;特别准备针对特定风险因素计提,主要依据是《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 预期信用损失法:依据《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计提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计量时应考虑前瞻性信息。
- 风险分类与减值的关系:依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金融资产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是计提减值准备的重要依据,分类越下迁,计提比例越高。
- 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是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贷款拨备率是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余额之比。两项指标是监管评价银行损失准备充足程度的重要工具,监管对两项指标均设有最低要求,并按机构类别与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监管。
-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清收、贷款重组、以物抵债、呆账核销、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呆账核销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批量转让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核销与转让后银行仍应继续追偿。
- 处置管理要求:银行应当建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责任机制与考核机制,对不同处置方式设定适用条件与审批权限,防止以虚假重组掩盖风险,不得通过违规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贷款损失准备只包括专项准备。→ 正确理解: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别准备,三者用途与计提依据不同,不能只关注专项准备。
易错点:把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混为一谈。→ 正确理解:拨备覆盖率的分母是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拨备率的分母是贷款余额,两者的分母与监管意义均不同。
易错点:认为贷款核销后银行不再享有追偿权。→ 正确理解:核销是账务处理方式,并不免除债务人的还款义务,银行应当按照「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继续追偿。
易错点:认为重组可以随意延长贷款期限以掩盖不良。→ 正确理解:重组应当基于借款人真实的还款能力改善预期,并按规定进行风险分类与审批,不得通过违规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真实状况。
记忆口诀
「准备三类:一般、专项、特别;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核销后账销案存」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历年真题中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判断题出现,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拨备覆盖率是指( )。
A.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余额之比 B.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C.不良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之比 D.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
答案:B
解析:考查拨备覆盖率的定义。拨备覆盖率是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余额之比为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之比为不良贷款率。
解析:考查拨备覆盖率的定义。拨备覆盖率是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余额之比为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余额与贷款余额之比为不良贷款率。
2.【判断题】贷款核销后,银行不再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该表述错误。核销是银行对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的账务处理,并不免除债务人的还款义务。银行应当按照「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继续追偿,收回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解析:该表述错误。核销是银行对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的账务处理,并不免除债务人的还款义务。银行应当按照「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继续追偿,收回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常见问题(QA)
- Q1:为什么现在强调预期信用损失法?
- A1:传统的已发生损失法只有在出现客观减值证据后才计提准备,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在风险集中暴露时容易导致准备计提不足。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银行以违约风险为权重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并将前瞻性信息纳入模型,从而更早、更充分地确认损失,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 Q2: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应当如何选择?
- A2:选择处置方式应综合考虑清收成本、处置效率与价值回收水平。对还款意愿与能力尚可的借款人,优先通过现金清收或者合理重组实现回收;对有实物资产可供抵偿的,可采取以物抵债;对确无收回可能的,按规定条件与审批程序办理核销;对批量、分散的不良资产,可通过批量转让或者资产证券化提高处置效率。任何方式都不得用于掩盖资产质量真实状况。
- Q3:这一知识点在考试中通常怎么出题?
- A3:常见考法有三类:一是考概念与构成,如三类准备的用途、五级分类的划分;二是考指标定义与计算,如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的分母;三是考处置规则,如核销后的追偿、重组与展期的合规边界。把握「三类准备、五级分类、两项指标、六种处置方式」即可。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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