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贷考点精讲 | 第九章 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 贷款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流程
| 所属考试 | 中级银行从业 |
|---|---|
| 所属科目 | 公司信贷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公司信贷》中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九章 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
| 知识点名称 | 贷款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流程 |
| 适用等级 | 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一是文本选用,优先使用经法律审查的标准文本,非标准文本须履行法律审查程序;二是要素填写,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素须与审批批复完全一致,不得擅自变更;三是担保落实,抵押登记、质押交付、保证人签约应在放款前完成。
- 借款合同的法律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本金并计算利息。
- 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签约环节的控制:核验有权签字人身份与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坚持面签,核实签字人身份;规范用印管理,合同专用章与公章分开保管、用印登记;必要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提高后续处置效率。
- 合同变更与终止:展期须签订展期协议并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不得以新贷掩盖旧贷风险;合同要素变更(金额、期限、担保)须经原审批层级同意;合同终止包括正常结清、提前收回和依法解除,终止后应及时办理抵押注销、退还质物、解除保证责任。
- 发放与支付管理:放款前须逐项核对提款条件是否落实(资本金到位、担保手续完备、审批条件满足);单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应采用受托支付;采用自主支付的,应审核借款人支付申请并加强后续资金流向监测。
- 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正本、担保文件、审批资料、放款凭证应专夹保管、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登记借阅与移交;电子合同应符合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相关要求,确保可追溯、可验证。档案缺失会直接影响诉讼举证和不良资产处置。
易错点
易错点 1:认为合同要素可以与审批批复不一致。→ 正确理解:合同要素必须与审批批复完全一致,变更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否则形成「逆程序操作」。
易错点 2:忽略利息不得预先扣除的规定。→ 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扣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计息。
易错点 3:把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当成形式。→ 正确理解: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直接影响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易错点 4:先放款后补担保手续。→ 正确理解:抵押登记、质押交付、保证签约必须在放款前完成,否则形成担保悬空。
记忆口诀
「要素同批复、担保先落实、千万元受托、提示要留痕」——合同四道关:一致、落实、支付、留痕。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在历年真题中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出现,常考合同要素一致性、民法典相关条款、受托支付标准与签约控制,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 )返还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
A. 合同约定金额 B. 实际借款数额 C. 本金加违约金 D. 本金加服务费
答案:B
解析:考查民法典关于利息预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故选 B。
解析:考查民法典关于利息预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故选 B。
2.【多项选择题】贷款合同签订环节的关键控制措施包括( )。
A. 核验有权签字人身份与授权文件 B. 坚持面签 C. 规范用印管理并登记 D. 必要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E. 先放款再补办抵押登记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签约环节的控制措施。核验授权、面签、用印管理、强制执行公证都是防范合同效力风险的有效手段(A、B、C、D 正确)。抵押登记必须在放款前完成,先放款后补登记会造成担保悬空(E 错误)。
解析:考查签约环节的控制措施。核验授权、面签、用印管理、强制执行公证都是防范合同效力风险的有效手段(A、B、C、D 正确)。抵押登记必须在放款前完成,先放款后补登记会造成担保悬空(E 错误)。
常见问题(QA)
- Q1:为什么合同要素必须与审批批复完全一致?
- A1:审批批复是授信决策的法律载体,界定了银行愿意承担的风险边界。如果合同擅自放宽金额、延长期限或弱化担保,等于绕过了审批控制,形成「逆程序操作」。一旦出险,不仅风险敞口超出预期,相关人员还要承担违规责任。确需变更的,必须回到原审批层级重新审批。
- Q2: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在实务中怎么做才算到位?
- A2:三个动作:一是显著标识,对免责、限责、加速到期、罚息等重大利害条款加粗或单独列示;二是当面说明,由客户经理逐条解释并留存记录;三是客户确认,请客户在条款旁签字或抄录确认语句。只把合同交给客户签字、不作任何提示,发生争议时很可能被认定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 Q3:受托支付与自主支付如何选择?
- A3:先看金额:单笔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采用受托支付。再看交易特征:如果借款人有明确的交易对象和合同,受托支付更合适;如果交易频繁、对象分散、单笔金额小,可按规定采用自主支付,但必须加强账户监测和用途核查,防止资金挪用。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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