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报名结束后校验逻辑年龄和考试合格后公示审核报名资格结合方式。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将进行全面校验报名考生逻辑年龄,对不符合逻辑年龄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1日前到所报考区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费用将原渠道退回。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栏目进行公示审核。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查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汇总数据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取消其考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校验逻辑年龄和公示有异议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②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高级资格考试实行考试报名期间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工作单位盖章);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⑤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设在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

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承诺信息准确、真实,委托人须手写签名确认。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点。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除初级资格需校验逻辑年龄人员外,其余人员不能办理退考和退费。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初级56元/人·科,高级65元/人·科。

6.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时使用。

因网上缴费系统处理可能延时,会出现缴费不成功时自动退回报名费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完成网上缴费和确认报名已成功的检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未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21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到所报考区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8.打印准考证。2021年4月16日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始日期等有关事项。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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