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一级消防工程师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时间:2017-08-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或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北京地区)且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2.“老考生”须于2017年8月23日至9月8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新考生”报名及审核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使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