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及材料
时间:2017-08-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4)。 4. 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第一款的考生还须提交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第二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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