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1考呗3-0。

十一、其他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6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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