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最新发布)(3)
时间:2017-08-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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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得强迫应试人员参加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条 考试管理部门和考务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 附件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附件3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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