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规范性文件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1)概念。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3)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4)注册执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在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注册统一由省级消防机构审批。
  消防安全技术职业活动主要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国务院消防机构或省级 消防机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等。
(5)权利义务。
权利 义务
1)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3)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接受继续教育;
5)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6)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1)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3)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5)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6)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7)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6)聘任优先。通过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42.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诸多权利,但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2017)
A.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B.接受继续教育
C.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答案:A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一)继续教育的范围
       对象是年龄未超过 70 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及课时安排
       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消防安全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等。
       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20 学时。 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 4 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 12 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 4 学时。
(三)继续教育的方式
       主要采取网络教学形式。省级消防机构可以采取实操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补充教学。
(四)禁止行为及处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①由他人代替参加继续教育的;②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继续教育学时或者通过继续教育课程测试的。
第二章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概述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一)具有执行消防法规标准的原则性
       这是衡量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标准。
  (二)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责任性
       这既是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政治要求和社会要求,也是伦理要求。
  (三)具有高度的服务性
  (四)具有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密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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