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考点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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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 |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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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 |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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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 |
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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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 |
(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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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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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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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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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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