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第二篇考点精华汇总 建筑防火检查(21)
时间:2017-11-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4)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布置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3.00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5)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的排风设备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下列门斗的做法中,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是( )。(2016真题) A.门斗隔墙的耐火极限为2.0h,门采用甲级防火门且与楼梯间门错位 B.门斗隔墙的耐火极限为1.5h,门采用甲级防火门且与楼梯间门正对 C.门斗隔墙的耐火极限为2.0h,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与楼梯间门正对 D.门斗隔墙的耐火极限为2.5h,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与楼梯间门错位 答案:A 4.采取的防爆措施 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其地面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当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严密;地沟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不燃烧防火材料密封。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地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3)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设置隔油设施,避免流淌或滴漏至地下管沟的液体遇火源后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并殃及相邻厂房。 4)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例如,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高为150~300mm慢坡;或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300mm的门槛,再在门槛两边填沙土形成慢坡,便于装卸。 5)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例如,使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仓库屋面严密遮盖,防止渗漏雨水,装卸这类物品的仓库栈台应设防雨水的遮挡等。 5.泄压设施的设置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泄压设施的材质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并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每平方米的质量不宜大于60kg。 3)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其顶部盖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屋顶上的泄压设施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4)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顶棚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保证通风良好。 5)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粮食筒仓工作塔和上通廊设置的泄压面积严格按计算确定。 第二节 电气防爆 一、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2.导线允许载流量 绝缘电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自动开关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气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4.线路的连接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得绕接。铝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采用可靠的铜一铝过渡接头等措施。 ![]() 5.电气设备的选择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6.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发生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须接地。 检查时还需注意,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例:下列内容中,不属于电气防爆检查的是( )。(2015真题) A.可燃粉尘干式除尘器是否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B.导线材质 C.电气线路敷设方式 D.带电部件的接地 答案:A 第三节 设施防爆 一、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一)检查内容 1.空气调节系统的选择 对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的丙类厂房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甲、乙类厂房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对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2.管道的敷设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 3.通风设备的选择 对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选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对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其事故排风量是否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正常为6)。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