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点:危险品概述
时间:2018-10-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1、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危险物品有2020余种。 2、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哪几类? 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影响到几乎全部装入量的爆炸) 2)具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3)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该项爆炸品的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5)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该项爆炸品性质比较稳定,在燃烧实验中不会爆炸。 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3、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级的?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一部分: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GA/T536.1—2013)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Ⅱ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4、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一)易燃性 (二)爆炸性 (三)受热膨胀性 (四)流动性 (五)带电性 (六)毒害性 5、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系指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并且该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