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丹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07-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关于提交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类工程师、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丹东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勘查设计类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人员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7年6月19日-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 联系电话:3192172 联系人:初红毅 四、领证时间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试局加盖公章,具体领证时间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附件1: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2016年度勘察设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3: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