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领取7月11日起(最新发布)
时间:2019-07-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19年7月11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 一、证书发放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位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内容请参考样表(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时间 2019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 三、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路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为便于查找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记住证书领取序号。 2、报考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考区人员,请通过《沈阳市考试院》官网,或“沈阳市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看证书领取通知。 3、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附件:() 1、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7人)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填写表样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3日 热点推荐: 通关方案:一级消防工程师全新课程重磅上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