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30日
时间:2016-11-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财会考〔2016〕17号 昆明市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考点: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17号)的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将昆明市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6年11月8日前,各县区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2017初级会计报名指导>>】 3、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级职称报名费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考务费实行统一对账、统一清分,按每人每科20元上交省考办。 4、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确定考点、计算机设备、网络的检测工作,各考点上报考场设置表,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5、2017年4月10日前,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6、组织召开考务培训会。 7、2017年5月13-16日,组织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2、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附件:昆明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简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