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清单
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字的《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无工作单位的不盖章)。本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逾期网站不再支持打印和下载。该表格需单面打印在1份A4纸上。
2.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报考承诺书》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境外学历和现场审核人员对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存疑的,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有填写证书的提供)。
7.《代办委托书》1份、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代办的提供)。
8.现场审核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考生特殊情况,需提供的佐证资料,如广州居住证、学生证、户口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
附件3
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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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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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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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
本人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已全科合格,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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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