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初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时间:2017-10-1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根据《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5号),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2017年9月4日起开始资格复审,10月31日前结束。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财政部门在此时间内自行安排资格复审事宜,小编根据各市州发布的公告,整理了一下信息。
成绩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格初审合格(用人单位)的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资格复审。各市州所需材料并不相同,需要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经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且签章的《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经单位审查盖章)1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学历审查材料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提供以下初审查验结果: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的查验结果页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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