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现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安全先知 关注分享,安全同行; 先知三日,富贵十年! 为适应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状和发展需要,强化考试安全风险防控,提高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原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要修改内容: 原可就近报名,现只能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 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最新政人办发〔2000〕71号第十条:考试报名按省区市(经批准的部分副省级城市)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可以在工作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考。对个别因报考人数较少本省区市不组织的考试,或属于滚动考试中异地调动的考生,应允许考生到就近省区市报名参考,有关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负责为考生办理转接手续,考生各科成绩均合格后,由最终成绩合格所在的省区市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人社厅发〔2021〕18号: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不允许代为承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人办发〔2000〕71号:报名需要填写《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对于考试期间与考后监管更加严格 人社厅发〔2021〕18号新增: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电子化考试考点另设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设至少2名监考人。电子化考试考场中,至少有1名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电子化考试可视情况调整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语音类、视频类考试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 保密期内的考前试卷、考后答卷交接后,应当存入专门的、全程实时监控的保密室(或指定场所),并安排至少2名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涉及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重大异常情况的试卷、答卷、考场情况记录及其他相关考务资料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2年;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按规定要求转化成电子文档的,电子文档的保存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们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1日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第三条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和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部考试中心负责拟定考务制度、工作标准、技术规范、考务文件,组织实施资格考试,统一管理和维护考务信息,承担职业资格证书便捷化服务具体工作,指导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考务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