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凭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缺一不可。
3.考生面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4.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面试全天封闭,考生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当日面试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8.考生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结束后集华图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2020年9月27日上午7:10海阳市新元广场大屏幕南集合,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并事前报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除外。体检费用350元(自备现金)。
(二)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公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凭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上述集合地点报到,缺一不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由体检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超过7天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事前要主动和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