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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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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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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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政电信业
【说明】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目前已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考试考到发票种类的专业发票时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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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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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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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确定
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样式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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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税务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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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发票的印制
发票监制章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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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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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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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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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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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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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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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购销合同、经办人身份证,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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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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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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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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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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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虚开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即为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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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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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3)拆本使用发票;(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6)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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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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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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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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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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