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 |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岗位设置的规定
| 所属考试 | 初级会计师 |
|---|---|
| 所属科目 | 经济法基础 |
| 对应大纲 |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 |
| 所属章节 |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
| 知识点名称 | 会计岗位设置的规定 |
| 适用等级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 |
| 考试分值 | 约 5 分 |
核心内容
-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原则: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具体采用哪种形式,由单位根据业务规模、人员配备和内部管理要求确定。设置岗位时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相互制约。
- 会计工作岗位的一般构成: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② 出纳;③ 稽核;④ 资本、基金核算;⑤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⑥ 工资核算;⑦ 成本费用核算;⑧ 财务成果核算;⑨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⑩ 总账;⑪ 对外财务报表编制;⑫ 会计电算化;⑬ 会计档案管理。上述岗位可以根据单位规模合并设置,但合并时仍须遵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
- 出纳岗位的「三不兼」及其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一限制的实质是钱账分管——出纳直接经手货币资金,若同时负责稽核或登记上述账目,就失去了对其自身业务的独立复核与制衡。反过来,出纳可以兼管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登记(这类明细账不属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也可以兼办与货币资金收付无直接制衡关系的其他事务。判断某岗位能否由出纳兼任,关键看该岗位是否对出纳自身的资金收付业务形成独立复核或记录。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注意该条件是「或者」关系,二者具备其一即可;同时还应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
- 总会计师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 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情形:单位内部的审计岗位、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政府审计岗位,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中保管会计档案的岗位,也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属于档案管理职责,但因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实务中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或非出纳人员承担)。
易错点
记忆口诀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现,预计分值约 5 分;其中出纳「三不兼」的边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的「或者」关系、总会计师的强制设置范围是高频考点。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下列工作中,出纳人员可以兼任的是( )。
A. 稽核 B. 会计档案保管 C. 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 D. 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
解析:考查出纳岗位的「三不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固定资产明细账属于财产物资明细账,不属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出纳可以兼管。故选 C。
2.【多项选择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下列关于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B.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C.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D.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解析:考查会计岗位设置的基本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A 正确;依据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B 正确;依据第三十八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二者取其一,C 正确;依据第三十六条,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D 正确。故选 ABCD。
常见问题(QA)
- Q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工作?可以兼任哪些工作?
- A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兼管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登记,因为这类明细账不属于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判断标准是:该岗位是否对出纳自身经手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形成独立复核或独立记录。
- Q2:为什么出纳不得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
- A2:出纳直接经手货币资金的收付,属于业务经办环节。稽核是对会计业务的独立复核,会计档案保管则掌握凭证与账簿的完整性。若由出纳兼任,出纳就同时掌握「经办」与「复核」或「保管」,可以自行掩盖差错甚至舞弊,内部牵制失效。因此必须实行钱账分管,由不同人员分别承担经办、复核与保管职责。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多考出纳「三不兼」的具体范围与可兼任的例外(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的「或者」关系、总会计师的强制设置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内部审计不属于会计岗位,以及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干扰项常把「或者」写成「并且」,或把「所有企业必须设总会计师」当作正确表述。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初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5 月 16—18 日举行(共 6 批次),《初级会计实务》105 分钟 + 《经济法基础》75 分钟,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