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及适用范围(3)
时间:2017-12-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满足上述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3.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 年。 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三)移交和利用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会计机构+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保管 1.“永久+定期”缺一不可 2.定期: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1.编制销毁清册 “档案机构+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专人负责监销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3.销毁后 “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②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考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概念与要求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发现会 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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