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切实解决北京、上海、深圳及部分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比较紧张的实际问题,依据《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财考[2018]1号)的规定,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授权,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北京等40个城市(见下表)安排两场会计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分别为:10月14日的8:30—11:30和13:30—16:30。
省份
城市/考区
北京
北京
天津
天津
山西
太原
晋城
晋中
忻州
运城
辽宁
沈阳
大连
吉林
长春
上海
上海
江苏
南京
苏州
泰州
镇江
浙江
杭州
福建
福州
厦门
泉州
山东
济南
青岛
潍坊
河南
郑州
焦作
鹤壁
湖北
武汉
湖南
长沙
株洲
常德
广东
广州
深圳
广西
南宁
柳州
重庆
重庆
贵州
贵阳
遵义
云南
昆明
陕西
西安
甘肃
兰州
新疆
乌鲁木齐
拟报考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在完成报名后,于5月15日后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查询具体的参考场次,并请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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