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本题2×10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款500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即可。

3.【答案】B。

解析:本题属于取得的直接给予银行的财政贴息,且按照借款公允价值确认贷款金额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借款费用。

借款的公允价值=500×3%×(P/A,6%,2)+500×(P/F,6%,2)=15×1.8334+500×0.8900=472.50(万元),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27.5

贷:长期借款——本金  500

递延收益      27.5

2×11年应分摊的递延收益=472.50×6%-500×3%=13.35(万元)。

借:在建工程     28.35

贷:应付利息        15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3.35

借:递延收益 13.35

贷:在建工程 13.35

4.【答案】D。

解析:选项D,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但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享有企业的部分权益,并需要从企业获得其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有偿的,不属于政府补助。

5.【答案】ABC。

解析: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所以,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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