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迷你跑線路規劃(實際跑動距離5km):起點:呼和塔拉大慶主會場主席台前出發(起點)北行—至主會場北側西行— 至371鄉道西行—至野馬圖路南行—至野馬圖路與呼和塔拉東街路口折返北行—至大慶主會場西門—至大慶主會場內部道路終點(迷你終點柱)。
八、競賽辦法
1、按照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執行。
2、比賽檢錄:按競賽項目在規定時間及區域內分別進行檢錄。參加全程馬拉鬆、10公裡、迷你跑的運動員須在賽前30分鐘到檢錄區進行檢錄。
3、起跑順序:按全程運動員、10公裡運動員、迷你跑運動員順序排列。各項目起點距前方方隊5-10米。
4、發令:本次比賽採用一槍發令所有項目同時起跑的辦法。
5、關門距離和時間(以起跑槍聲為准):為了保証參賽運動員比賽安全、順利,限時對社會交通封閉。比賽期間比賽路線各段設關門時間,關門時間過后,相應路段恢復社會交通。在規定關門時間內,未跑完對應距離的運動員須立即停止比賽,退出賽道,以免發生危險。退出比賽的運動員可搭乘組委會提供的收容車到相應項目的終點處。
關門時間見下表:(發生特殊情況時,組委會可決定提前關門,運動員須服從指揮)
距離 關門時間 具體時間
5公裡(含迷你跑) 1小時 9:00
10公裡 2小時 10:00
21.0975公裡 3小時 11:00
30公裡 4小時15分 12:15
35公裡 5小時 13:00
42.195公裡 6小時 14:00
6、計時辦法:本次比賽提供槍聲計時與淨計時。組委會為參加全程馬拉鬆(42.195公裡)、10公裡的運動員提供芯片感應計時,沿途設有感應計時帶,運動員在跑進過程中,須通過所有的地面感應計時帶,如缺少任何一個分段點的成績,將取消該運動員的全部比賽成績。除起點外,兩個計時傳感器在其他計時點的誤差少於0.1秒,(參考比賽錄像)也取消相關者的成績。
7、賽道標識:在比賽路線上每1公裡設有一塊公裡牌,折返、拐彎以及分道的路段均設有指示牌﹔每個比賽項目的終點前100米處設有提示牌和運動員分流指示牌,每個終點設有醒目標識。
8、飲料、飲水/用水站:自起點開始每隔5公裡設置一個飲水飲料站,每兩個飲水飲料站中間設置供水的飲水/用水站﹔每個飲用水站前100米處設有提示牌。
9、補給站的飲料桌排列順序為:組委會准備的飲料桌(藍色)和飲水桌(白色)。飲/用水站的桌子排列順序為:放置吸水的海綿塊桌,礦泉水桌(白色)。吸水的海綿塊放置在不鏽鋼或塑料托盤內。

10、全程馬拉鬆、10公裡參賽運動員須按照規定存放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內(如手機、有效証件、現金、信用卡、各種鑰匙、電腦等),全程運動員、10公裡運動員可在比賽當日15:00前,到指定存衣處領取個人存放物品。逾期不領取的,組委會將按無人領取處理。
11、有關競賽的其他具體要求和安排,請查閱賽前頒發的《參賽手冊》(在賽前領取競賽物品時發放)。
12、組委會將對起點、全程比賽路線、補給站和終點進行錄像監控,出現以下違反比賽規定的參賽運動員將被取消參賽成績,兩年內不准參加呼和浩特馬拉鬆,並報請中國田徑協會追加處罰:
(1)虛假年齡報名或報名后由他人替跑﹔
(2)參賽者攜帶他人計時芯片或一名選手同時攜帶2枚或2枚以上(包括男選手攜帶女選手芯片或女選手攜帶男選手芯片)計時芯片參加比賽﹔
(3)不按規定的起跑順序在非指定區域起跑﹔
(4)起跑違反規則行為的﹔
(5)關門時間到后不停止比賽或退出比賽后又返回賽道﹔
(6)沒有沿規定線路跑完所報項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終點不按規定要求重復通過終點領取紀念品﹔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過終點領取紀念品的﹔
(9)全程馬拉鬆、10公裡、迷你跑項目的運動員沒有按規定攜帶自己號碼布通過終點﹔
(10)私自偽造號碼布,使用其他賽事號碼布通過終點領取完賽物品、完賽獎牌﹔
(11)私自涂改、遮擋號碼布參賽或轉讓號碼布﹔
(12)攜帶非組委會發放芯片通過終點﹔
(1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賽﹔
(14)不服從賽事工作人員的指揮,干擾賽事,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的﹔
(15)出現不文明行為(如隨地便溺、亂扔垃圾等)﹔
(16)其他違反規則規定的行為。
利用虛假信息獲取參賽資格或者報名后轉讓號碼布給他人者,比賽中發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
1、全程馬拉鬆
錄取男、女前三名(按槍聲成績錄取),分別獲得以下獎金(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以及獎杯一座。
名次性別 一 二 三
男 10000 8000 5000
女 10000 8000 5000
2、全程馬拉鬆年齡組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