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和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且须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并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省环境保护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电话:0791-86866675)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终审及报名确认手续。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第一年考试已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继续参考的,报考级别仍旧为考全科。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L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执行。
七、有关事项
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7日
附件1201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月27日9:00
—3月13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
3月7日—14日(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
至3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
4月9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5月14日9:00—
18日17:00
打印准考证
考
试
时
间
5月19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5月25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6月30日前
报送客观题阅卷,接收主观题成绩
7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