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0517-83858088
联系人:徐老师、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笪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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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岗位表.xlsx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原标题: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招聘公告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