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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最新发布)(17)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500 万 0.90%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列:

持有期限(D) 赎回费费率

D<7 天 1.50%

7 天≤D<365 天 0.50%

365 天≤D<730 天 0.30%

D≥730 天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25%。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联系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申购金额 10 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1.50%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 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 元

申购份数=98,522.17/1.200=82,101.81 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T 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元,赎回份数分别为 10,000 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

下:

持有期限 适用费率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D<7 天 1.50% 12,000 180 17,820

7 天≤D<365 天 0.50% 12,000 60 11,940

365 天≤D<730 天 0.30% 12,000 36 11,964

D≥730 天 0.00% 12,000 0 12,000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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