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3号)(最新发布)(21)
时间:2020-06-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一)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费用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3: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1.50%,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2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00×1.50%/ (1+1.50%)=1,477.83 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00-1477.83=98,522.17 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622=92,752.93 份 (二)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中,涉及赎回费用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4: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赎回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时长 3 个月,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0%,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0,000×1.2500×0.50%=62.50 元 净赎回金额=10,000×1.2500-62.50=12,437.50 元 (三)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当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三)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五)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六)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 (七)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