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最新发布)(10)
时间:2019-09-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佚名,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四、分析题 54.答案 (1)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沿成习的一-系列行为规范。 (2)一是法律没有规定,二是习惯本身没有违反公序良俗。 (3)属于法律要素中的法律原则。其功能包括:指导法官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弥补法律规则的局限和不足。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法可能造成的不公。 55.答案 (1)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镇政府无权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 56.答案 (1) ①“德本刑用”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明法慎行,以宽仁治天下的民本想。 ②唐太宗的个人原因和感悟。太宗因错杀张蕴古而后悔,认为死者不可复生,因此应审慎对待死刑,实行三复奏。后太宗认为实行三复奏,时间仓促,难以考虑充分,故又实行五复奏。 (2) ①死刑复奏西汉时期已出现萌芽 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必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可执行。 (3) ①从司法角度看,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加强死刑复核与复奏,慎重对待死刑,这体现了慎刑原则古以及对人权的保障。 ②加强皇帝对于司法审判权的控制。 五、论述题 57.答案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精神和原则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培养和养成法治思维,具体包括养成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平等思维、权力制约思维、人权保障思维等。 58. 答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