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表彰、奖励、处分、处罚等。受处分等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没有奖惩的,要填写“无”。 如:
2017.09 被××大学××学院评为三好学生。
2018.09 被××大学评为校级学生干部。
2019.06 因考试作弊,被××大学给予警告处分。
16.“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或已退休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7.“高校(院所)院(系)党组织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
“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
“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由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查时签署并鉴章。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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