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情(最新发布)
时间:2020-11-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中国证券协会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证券从业资格,由中国证券协会统一发放合格证书。那么,北京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划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和管理类资格考试三种类别。 (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专项业务类考试。 (三)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报名条件 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主要面向拟任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考试区别对待考试报名条件与资格申请条件,降低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允许完成入门知识积累的人员参加考试,以考代学,以考代练,先期了解专项业务,增加磨练专业本领的机会和途径。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