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陆续确定,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公布了2019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详细内容请查看官方考务文件: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江苏564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 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 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 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二)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确定是否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 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