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7月10日起)(最新发布)(2)
时间:2020-07-1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5、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电话等联系方式,确保联络畅通。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审核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后,将于2021年1月初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所需提交资料: 1.《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详见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 .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履历表;报考增项专业和免二科的,还需提供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八、其他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参考,严格遵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 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发〔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6〕805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0元。 (四)应试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规定,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8331(网报技术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附件:1.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 2.不实承诺或考试违纪违规报考人员承诺书 3.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8日 具体附件内容查看官方通知链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