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时间:2017-06-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三)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