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

①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1寸照片1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二、领取时间、地点

市直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各县市区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市直考生证书领取时间:5月31日之前(每周二、三、四)

市直考生领取地点: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11。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38—8219319。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