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材料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身份证;

2、《焦作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登记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表格填写:

一级建造师(增项)的授予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授予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

证件号为身份证号。级别不填写。证书编号不填,只填管理号

二、办理地点 :焦作市人社大厦609室。 

三、办理时间: 7月24日

温馨提示:

逾期未办理的转入明年同期办理。

请一级建造师(增项)通过人员将自己的序号用铅笔写在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角,以便于办证时查找证书。

2018年7月18日

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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