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知识》考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最新发布)
时间:2018-04-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018年二建法规考点笔记: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考点架构:
考点笔记: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5大类、41条) 资质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按照国家对顶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承包的。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及奖惩机制 (1)不良行为记录一般6个月至3年;良好一般3年。整改缩短,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6个月。行政处理期限长于6个月,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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