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特别提示
时间:2018-07-2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近期,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向我厅反映,因本人身份证交给他人办理注册事项造成纠纷。在此特别提示: 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要求注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身份证阅读器,上传至实名制管理系统,确认真实身份信息,办理注册事项。注册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是确认注册人员真实身份信息的重要凭证,应由注册人员本人保管和使用,不应随意交给他人保管和使用。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