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高频考点:介绍经纪商:简称iB

1、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2、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2012年10月,我国已取消了券商iB业务资格的行政审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实行依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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