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考务通知公布(最新发布)(2)
时间:2017-09-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3. 老考生(2015和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 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5.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3月21日9:00-4月6日24:00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3月21日-4月7日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3月21日9:00-4月9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6月9日9:00-6月15日24: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四、考场设置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收费标准为65元/科,《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收费标准为61元/科,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水平证书。 (四)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及教材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十、证书领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