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符合这个条件的宁夏人能领一笔钱!(最新发布)
时间:2020-09-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原标题:明年起,符合这个条件的宁夏人能领一笔钱! 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消息 宁夏将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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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30天、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无人护理照料的困难和问题。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补助对象为纳入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年满60周岁的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当年申领,亡故次年退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预拨结算、专账管理”。资金依托“一卡通”平台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个人社会保障卡或金融账户,当年确认对象,倒茬安排资金。 据悉,近年来,宁夏不断完善政策,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保障问题。提高了扶助金标准,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每人每月600元。扩大了扶助覆盖面,把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年龄由49岁提前至40周岁。建立了抚慰金制度,为失独家庭给予20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护理补助资金申请流程 1.个人申报 补助对象本人或委托人持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特扶证),到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申报审批表》。 2.乡、县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认定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资格确认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补助对象资格进行复核确认,按年度汇总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上报信息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