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笔记:第七章第1节
时间:2017-04-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一节 革命烈士褒扬法规与政策 一、烈士认定 二、烈属抚恤和优待 三、烈士褒扬 一、烈士认定 (一)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情形 1.《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 五种情形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 五种情形 3. 对历史问题的处理 (二)《烈士证明书》发放 批准机关填发《烈士通知书》 邮寄烈士遗属居住地县政府 县政府填写《烈士证明书》发遗属 二、烈属抚恤和优待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烈士证明书》 发放机关:遗属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 《烈士证明书》-----烈士父母 一次性抚恤金 ------- 发放顺序: (1)配偶、父母 (2)子女 (3)共同生活未满16岁的弟妹 (4)抚养烈士的其他亲属 对生活困难的遗属以补助和优待 三、烈士褒扬 (一)整理烈士史料 (二)修建烈士纪念建筑物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 (1)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2)土地保护 (3)禁止随意迁移 (4)禁止破坏、污损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