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考点:低保法规与政策(最新发布)
时间:2020-04-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络 点击:300次
【导语】2020年江苏社会工作师考试开始备考了,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备考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低保对象资格: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户籍状况)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收入)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财产) 不能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2、低保的申请与审核 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可单独提出申请的: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人员 (2)人户分离的处理方式: 1)同一市区的,在户籍地开具证明至现居住地申请 2)户主户籍地申请,其他成员开具户籍地未享受证明。 3)农业和非农业的,分别申请城市或农村低保。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1)家庭可支配收入 ①工资性收入。 ②家庭经营净(纯)收入。 ③财产性收入。 ④转移性收入。 ⑤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2)家庭财产 ①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②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