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1月2日 社工(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第 30 期)

试题来源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中央社会工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 年)》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所属科目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对应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 年)·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所属章节第2章 社会工作服务通用过程
覆盖知识点结案的目的和类型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案例分析题 2 分 × 1、方案设计题 2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中等偏难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社会工作者在结案阶段与服务对象共同回顾目标达成情况,其主要目的是( )。

A. 巩固已有改变 B. 延长服务期限 C. 转移服务责任 D. 补充评估资料

2.【单项选择题】(2 分)项目资助期限到期,服务尚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而结束服务,该结案类型是( )。

A. 目标达成的结案 B. 服务期限届满的结案 C. 转介性结案 D. 非自愿终止

3.【多项选择题】(2 分)结案记录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

A. 目标达成情况 B. 服务对象的变化与自评 C. 未解决的问题 D. 跟进与转介安排

4.【案例分析题】(2 分)服务对象老陈,58 岁,因工伤致右腿功能受限,接受机构服务 10 个月。服务目标为恢复日常生活自理、完成工伤赔付申请、重建社会交往。目前老陈已能独立料理生活,赔付已到账,参加了社区互助小组。社会工作者因项目周期结束需在两周内结案,老陈得知后情绪低落,表示「以后有事找谁」。请分析社会工作者在结案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

5.【方案设计题】(2 分)某社区服务中心拟为即将结案的 12 名老年服务对象设计一次「结案与再出发」小组活动,时长 90 分钟。请写出活动方案的目标、环节与注意事项。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A
解析:考查结案目的。回顾目标达成情况是把成效显性化、把方法固定下来,属巩固改变,故选 A。
2. 答案:B
解析:考查结案类型。因机构或项目的时限规定而结束,属服务期限届满的结案,故选 B;此类结案的重点是过渡安排与转介。
3. 答案:ABCD
解析:考查结案记录的要素。四项均为必备内容,此外还应包含双方确认意见,记录须客观具体、可核验。
4. 答案:要点:①巩固改变,与老陈逐项核对三个目标的达成证据,把其自行摸索出的康复训练方法与办事流程整理成书面清单;②总结评估,对照服务计划形成结案记录,记录其自理能力、赔付结果与小组参与情况;③处理离别情绪,提前说明结案时间与原因,承认其失落,说明结案不代表关系否定,帮助其把「被帮助」经验转化为「我能应对」的经验;④促进独立,明确结案后可使用的自然支持(家人、邻里、互助小组)与正式支持(社区服务站、残联、法律援助);⑤安排跟进与转介,将小组参与转为常态化安排,约定一个月后电话跟进,告知再次求助渠道;⑥完成机构层面的结案手续与记录归档。
解析:考查结案五项目的的落地。案例的关键信息是「目标基本达成 + 项目到期 + 情绪反应明显」,因此既要巩固成果,也要处理情绪与过渡,缺一不可。只写「告知结案」会漏掉情绪与跟进两个得分点。
5. 答案:要点:①目标——帮助成员识别结案带来的情绪、回顾自身改变、建立结案后的互助联系;②环节——暖场与共同回忆(15 分钟,用照片或物品唤起服务期间的共同经历);情绪表达(20 分钟,每人说一件「最舍不得的」与一件「最有成就的」);改变清单(20 分钟,各自写下结案后仍可使用的三种方法或资源);互助结对(20 分钟,两两交换联系方式,约定每月一次联系);结束与祝福(15 分钟,社会工作者说明跟进方式与求助渠道);③注意事项——提前告知结案安排避免突然;允许成员不表达情绪;对情绪反应强烈者活动后单独跟进;做好活动记录与转介信息发放;活动不等于结案手续,个案记录仍须单独完成。
解析:考查把结案目的转化为可执行活动的能力。评分关注目标与环节是否对应、是否覆盖情绪处理与独立促进、是否交代跟进与记录要求。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覆盖结案的巩固功能、期限届满型结案、结案记录要素,以及案例分析与方案设计两道主观题。主观题答题要按「目的—任务—记录」三层展开,把情绪处理与跟进安排写实,避免只写流程名称。

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说明:2025 年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修订、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5-12-09 发布。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 2 科、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社会工作师(中级)考 3 科、成绩实行 2 年滚动管理。各科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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