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体育考试报名已启动!最新细则发布(最新发布)(2)
时间:2021-03-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2)入场检录方式:考生根据准考证利用人证比对入场等,由系统通过数据库比对本组所有考生身份,无误后放行并在系统中确认检录信息,记录检录时间、缺考等。 5.4考试系统: 考生依据准考证进行人脸识别后进行考试,支持身份验证、全自动测量、计时、计数,语音提示、自动采集原始成绩、现场公示考生每次考试原始成绩,按组打印成绩确认表、后台自动数据存储、多种模式备份、实时上传至指定服务器。系统记录考试时间、设备号、每次考试成绩(含犯规、弃考)等信息。 6.管理办法 6.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试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对于考试中进行舞弊的行为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撤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2.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用餐在考点,集体行动,禁止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统一收缴通讯工具,由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管理;严禁无考务证件人员进入考场。 6.3.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选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管理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必须向考务办如实报告,否则,按违规处理。 6.4.严格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在考点设立举报电话;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检录台,架设照相机、录像机各一台,现场按组取像备案;在每一项考试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测试员签字;在每一测试点架设录像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备案;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各考点每天考试必须配备考风考纪工作监督员2名,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和巡视。 7.严格免考、缓考审批程序和管理 7.1.伤残学生免试。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报市教体局)可申请免考。没有残疾证但确实残疾并丧失运动能力,必须提供完备的县级医院以上(含县级)就医相关资料,并由学校中考领导小组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残疾部位,由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交教体局审核。因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家长签字、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县(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市直学校免试考生申请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 以上申请信息必须与考生所报中招考生信息相符(学生健康状况栏所填内容一致),经查询不相符者取消申请,考生正常考试。 7.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近期有效证明和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现时证明),于考前一天由学校交考务办,可申请缓考。 7.3.到达考场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填写缓考申请表,报主考批准,可准予缓考。到达考场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填写不参加考试申请书,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 7.4.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出现意外事故,如当时可以继续考试的经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当时确实不能继续考试的,填写缓考申请表,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经主考批准并报考务办公室备案,该项目可作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7.5.在考试中,如监考员发现仪器传送数据异样,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主考,由技术人员检查维修。本组考生可经主考同意该项重考一次。 7.6.在本学校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5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申请期限内申请复议,申请程序:由学校和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到考务办公室,填写《考试异常情况申诉报告表》,经主考批准,监考员、学校领导、班主任共同查询(查仪器备份或调取录像),查询异议成立确认后,学校、班主任和考生本人履行签字手续,组织缓考时该考生可重考异议项目一次。 7.7.缓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