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和认定承诺书
时间:2016-12-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承 诺 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已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及注意事项,充分了解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所需的各项条件。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信息及纸质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没有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记录,亦没有在近5年内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 三、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愿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认定,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承诺人委托他人代办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为委托人自愿承诺上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承 诺 人(签字):___________ 承诺人证件号(必填):___________ 代 办 人(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admin) |